什么是对私外汇票据兑现业务?
收款人为私人的外汇票据交银行兑现的业务,称为对私外汇票据兑现业务。

对私外汇票据有哪几种兑现方式?
对私外汇票据有托收和买汇二种兑现方式。
托收:是指收款人把票据交给我行,委托我行向国外银行收款,我行收妥款项后再
付款给收款人的兑现方式。
买汇:是指收款人将票据交我行,由我行买入,并付款给收款人的一种兑现方式。

哪些票据可以办理买汇?如何办理?
国外有关机构发行的旅行支票可办理买汇。
我行买入外汇票据时,根据票面金额扣除7.5‰贴息。

哪些票据能够办理托收?如何办理?
私人支票及国外银行的汇票,本票可以办理托收。
办理托收,须由收款人将票据交我行,并填具委托代收收据,经我行核对后即予受
理。凡美国境内付款的美元票据可于规定的托收期满之日前来我行兑现;非美国境
内付款的美元票据或其它货币的票据,须待我行收妥款项,再通知收款人前来办理。

托收手续费如何收取?
票据托收,我行按票面金额1‰折人民币收取托收手续费,最低收人民币20元,
最高为250元。

退票和追索:
外币票据兑现业务中有时会发生退票,即国外银行的票据已过期、已止付、出票人
存款不足及其它理由将票据退回。我行接到国外银行的退票通知后,将立即通知托
收人带托收收据来我行办理退票手续,国外银行收费的,托收人应予支付。如我行
已垫付款项给托收人,托收人应将垫款归还我行,我行则将退票交还托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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